布鲁斯(Blues,也称为蓝调)是一种19世纪晚期起源于美国南部的音乐流派与形式,是影响爵士音乐产生的来源之一。它的产生主要与非裔美国人(黑人)有关,涉及有劳动歌曲、田间呐喊以及抒发心情的吟唱等特点。歌唱保留了接近语言自然音调的滑音,具有叙事性民谣的风格。布鲁斯音乐于黑人而言,歌词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,经常用来表达忧郁的情绪(布鲁斯词源可能来源于blue devils,意为忧郁、悲伤)。而演唱布鲁斯这种音乐具有一种摆脱忧郁、抛开烦恼的意义,起到一种寻求心理上的慰藉。早期大量黑人被迫在种植园劳动,是一种:“失去的爱情,警察的残酷,白人手中的压迫,和艰难时期”的表达。新格罗夫音乐词典中有这么一句话:“许多人认为,除非你有一种‘忧郁的情绪’或‘感到忧郁’,否则,你是不会演唱这种音乐的。”早期的布鲁斯也叫乡村布鲁斯(country blues),发源于美国南部,使用简易的班卓琴作伴奏。它主要反映了农村的生活体验,并且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差异性。代表歌手有盲人雷蒙·杰弗逊、罗伯特.约翰逊、桑.豪斯、密西西比.约翰.赫特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