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弦乐四重奏,作品76》作于1796-1797年间。海顿弦乐四重奏的重要性仅次于他的交响曲,他写下80余首弦乐四重奏(最末一首未完成),内容大多是欢乐、热情的抒发,因而他同时也享有“弦乐四重奏之父”的美誉。50年代所写的10余首弦乐四重奏,在它们5个乐章的排列中清楚地显示了古典舞蹈组曲的影响。从《第十七弦乐四重奏》(1771)开始确立了4乐章的形式,此后的作品很少例外。在他某些弦乐四重奏作品中把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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